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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鸡变凤凰"屡上演 A股退市制呼刚性改革(2)

http://stock.xinhua08.com/来源:新华08网2011年11月15日16:47

从制度上防止炒作ST股

海通证券研究所所长汪异明称,在海外市场上,公司退市是一种十分普遍和正常的市场行为。正是通过这种优胜劣汰的退市机制,使市场抗风险能力大大提高。

来自深交所投资者教育中心的数据显示,美国纳斯达克每年大约8%的公司退市,2003年-2007年间,纳斯达克退市公司数为1284家,超过了同期该市场新上市公司1238家的数量。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退市率为6%,英国AIM的退市率更高,大约12%,每年有超过200家公司退市。

自2010年10月以来,共有11家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向美国证交委(SEC)递交了启动私有化的程序,包括赴美上市第一股中华网因破产而退市。同期在伦敦和香港上市的中国公司中,也分别各有一家宣布私有化。整体来看,多是因为业绩表现不佳而寻求私有化。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称,中国证券市场应当学习和借鉴海外市场退市制度和程序,为了规范市场甚至可以更加严格,比如不允许买壳、借壳上市,从制度上防止炒作ST股。

“创业板公司平均每家超募超过5亿元,即便进行保守的资本运作,在短期内也不可能使企业出现巨大的亏损”。刘纪鹏称,创业板看似严厉的退市制度对于这些上市公司来说毫无业绩压力,退市沦为一句空话,形同虚设。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副主任李量日前表示,创业板强制退市制度应刚性化。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陈鸿桥也指出,未来仍要推动加强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监管,包括创业板退出制度的建设。

董登新称,A股目前的退市制度并没有使股市走上一个良性循环的道路,反而走上了一个经营失败、上市公司不断创造概念、投资者跟风炒作的恶性循环中。

“建立一个严格可行的退市制度,有助于股票的价格信号回归正常,在威慑上市公司,促进公司更关注经营的同时,也能起到教育投资者的目的”。董登新称,应尽快完善和改革退市制度,在“连续三年亏损”退市法则基础上,引入“资不抵债”退市法则。即凡是净资产连续三年为负数的上市公司暂停交易直至退市。这样能够更公平、更科学、更有效地阻止投机性假重组,防止社会资源白白浪费,从而提高退市效率,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完)

【责任编辑: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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