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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修订完毕

中国证券报2013年06月27日03:41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汪珺

国家空管委办公室空管局副局长马欣26日在“中航国际通用航空论坛”上表示,目前空管委已经修订完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有望近期颁布。此外,《低空空域管理使用规定》、《试点飞行服务站运行管理规定》、《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也正在制定过程中。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将有助于推进我国低空空域改革进程,进一步简化通用航空飞行的审批程序,促进通用航空产业发展。

在去年11月举行的珠海航展上,马欣曾表示,从2013年开始,低空开放试点将向全国推开,并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指导、市场化运作、全国一体化的低空空域管理运行和服务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的低空空域改革试点已由“两区一岛”即长春、广州和海南岛,扩大至“两大区、七小区”,即沈阳、广州管制区,唐山、西安、青岛、杭州、宁波、昆明、重庆管制分区。部分改革试点地区的通信指挥和低空监视设施已建设完成,并在一些地区建立了飞行服务站,构建覆盖通用航空低空飞行的服务保障体系。

低空空域的进一步放开涉及地面及空中空管设备。A股上市公司中,威海广泰(空港设备)、川大智胜(空管系统)最为相关。其他相关上市公司包括中信海直、宗申动力、博云新材等。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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