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 余世鹏)12月23日,诺安基金发布公告称,通过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下称“金观诚基金销售”)持有基金的投资者应于2020年12月29日前自行通过诺安基金办理基金份额转托管业务。
公告显示,诺安基金曾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公告,表示自2019年4月30日起暂停金观诚基金销售办理该公司旗下基金的相关销售业务。为保障投资者利益,已通过金观诚基金销售持有基金的投资者请于2020年12月29日前自行通过诺安基金办理基金份额转托管业务。
据悉,金观诚基金销售此前因内部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问题,多次被监管处罚,至今无法开展基金销售业务。近日来,还有平安基金等多家公募机构宣称终止与金观诚基金销售的销售业务。
编辑:穆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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