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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出6份监管函 5份针对信披违规

证券日报2017年05月20日08:02分类:上市公司

核心提示:在5月12日至5月18日的5个交易日中,深交所共对6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其中5宗涉及信息披露违规、1宗涉及买卖股票违规。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在5月12日至5月18日的5个交易日中,深交所共对6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其中5宗涉及信息披露违规、1宗涉及买卖股票违规。

据了解,5宗涉及信息披露违规中,一是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收到淡储贴息款,超过2015年净利润10%,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对全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总额为46937.39万元,占201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23.95%,公司未按规定在2017年2月底前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三是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总额为8744.00万元,占201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1.32%,公司未按规定在2017年2月底前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四是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审议程序;五是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款项956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19%,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的1宗涉及买卖股票违规的情况是,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丁观芬自2016年11月14日至12月12日买入公司股票6000股,2017年4月28日卖出公司股票6000股,构成短线交易。

此外,在上述交易日期间,深交所共发出重组问询函2份、年报问询函75份、关注函7份、其他函件91份。5月15日至5月19日,深交所共对51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调查,涉及证券43只、证券账户48个、证券公司21家;对37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涉及证券34只;调阅证券账户资料136份,电话警示47次,出具异常交易警示函6份,限制交易警示函6份。(本报记者 姜 楠 )

[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