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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出现重大缺陷 弘高创意因审计所非标意见被ST

证券日报2017年05月02日10:46分类:上市公司

核心提示:弘高创意昨日晚间公告,因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年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本报记者 马 燕 

弘高创意昨日晚间公告,因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年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5月2日停牌一天,5月3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变更为“*ST弘高”。

公司称,董事会拟启动相关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 2016 年度会计数据的重新梳理、各类证据的补充完整、加大询证函的回函率、补充完善各类项目资料、重新梳理公司的内控及各项流程以及继续聘请上会 会计师事务所或重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16 年年报进行审计等),加强财务部门的团队建设,提高公司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的能力,积极、有效和稳妥地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后果。

不过,从公司处境来看,要过这个难关,并不容易。

与财报相关的内部控制出现重大缺陷

根据此前的公告,弘高创意的审计所对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原因和依据是,由于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出现了重大缺陷,审计所在审计过程中一直未能取得全部真实可靠完整的经营和财务资料。

审计所表示,公司2016年度原财务总监离职后,一直未任命新财务总监,同时财务部关键岗位人员出现离职和变动。导致财务核算出现混乱。在销售与收款环节、采购与付款环节的内部控制上出现了重大缺陷,严重影响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和公允性。

由于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出现了重大缺陷,审计所在审计过程中一直未能取得全部真实可靠完整的经营和财务资料,从而无法对财务账面数据进行核对和检查,无法执行函证、走访、盘点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也无法执行其他替代程序以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存货等进一步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的恰当列示和披露。

并且,公司下属的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设计)和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2016年四季度工程项目出现收入成本确认异常情况,公司于2016年12月对不满足收入和成本确认条件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调整,相关项目调减收入3.57亿元,调减成本约2.79亿元。同时将与调整项目相关的收到资金和支付资金计入“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并将其进行抵消处理。

审计所表示,未能取得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收入成本调整的依据,以及收入成本调整导致的资金收付计入“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并抵消的依据,也无法执行其他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完整性无法核实。

公司提供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约2.4亿元。与公司2017年2月27日公告的业绩快报中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4.15亿元相比发生大幅下降,其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弘高设计的净利润出现大幅下滑,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弘高创意母公司尚未对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净值为2.82亿元的长期股权投资--弘高设计进行减值测试,因此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事项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实际控制人遭立案调查更换审计所难改结果

此外,2016年6月2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宁、甄建涛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期货、基金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由于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审计所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审计所表示,由于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导致无法判断其对弘高创意2016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

事实上,弘高创意的年报难产早有端倪。3月29日,公司发布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原聘任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其为上市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发现与预期的工作量差异较大,预期可能无法按时完成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已与公司充分沟通,协商一致解除审计协议。考虑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前年度持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情况非常了解,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决 定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不过,履责1个月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最终还是给出了无法表示意见的非标意见。

[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