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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达股份三兄弟内讧再起 信披或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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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2013年06月07日11:21分类:上市公司

核心提示:5月13日晚间,美达股份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天健集团公章被查封扣押的相关公告。对此公告的发布内容,天健集团方面给予了不同意见。近日,据天健集团表示,“公告中存在不实记载及遗漏了重要事实”。

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美达股份董事长梁伟东控制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内容,使得大众对公布的信息有误解;同时,当天健集团要求公司对公告内容给予补充时,公司董事会一直没有回应

■本报记者 矫 月

美达股份三兄弟的内讧事件爆发后,公司董事长梁伟东与梁广义(授权委托人张崇彬)之间的关系一直在“和谈”与“分裂”两个方向循环。而双方好不容易谈成的《析产总协议》也因为双方难以达成共识而遭搁浅。一时间,双方的关系再次紧张起来。

5月13日晚间,美达股份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天健集团公章被查封扣押的相关公告。对此公告的发布内容,天健集团方面给予了不同意见。

近日,据天健集团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告中存在不实记载及遗漏了重要事实”。

信息披露或有问题

据美达股份现任董事梁宗强、梁瑞伦向记者透露,其于2013年5月23日收到广东天健集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又称:天健集团)发来《关于:要求贵方立即发布11号公告的补充公告事宜的函》,要求美达股份董事会立即发布补充公告。对2013年5月13日《关于控股股东天健集团公章被查封扣押的公告》(简称:11号公告)中存在的不实记载及遗漏的重大事实进行及时纠正。

梁宗强和梁瑞伦表示“经核实符合事实情况,构成影响美达股份股价的重大事件”,并认为“美达股份董事会应当依据《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办理补充公告。

可是,在天健集团来函已经10多天的时间里,美达股份董事会却并未发布补充公告。梁宗强、梁瑞伦认为,这将使得整个董事会面临因严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而再次受到行政处罚并触发股民诉讼的风险。

据了解,美达股份曾于2012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美达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相关当事人美达股份、公司董事长梁伟东、董事梁少勋、董事梁广义、公司总经理郭敏、董事会秘书胡振华、监事梁仲义等进行行政处罚。

决定书指出,美达股份存在临时报告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未披露公司相关董事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情况;临时报告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未披露实际控制人控制美达股份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相关事项。

梁宗强和梁瑞伦表示,公司董事会应吸取教训,不应当介入天健集团股东之间的纠纷。明显地偏袒、纵容任何一方,从而损害全体投资人、董事的合法权益。

对此,天健集团授权委托人张崇彬则向记者透露:“集团认为应该发布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却没有发布。这表示公司的信息披露已被董事长梁伟东所控制。”

天健集团公章归属?

据美达股份5月13日晚间发布的公告称,2013年3月30日,梁广义方的授权代表张崇彬以“不再履行《析产总协议》”为由,从广州金杜取回天健集团公章。

对于此公告,天健集团认为公告内容遗漏了重要事实,并要求公司董事会发布补充公告。对于“取回天健集团公章”一事,天健集团解释称,是由于天健集团公章属于天健集团的公司财产,不属于梁广义或张崇彬个人的财产,张崇彬在2013年3月30日从广州金杜取回天健集团公章后,即在当日按照天健集团的要求将公章还给了天健集团并办理了正式的公章移交手续。

天健集团称,目前,天健集团公章正由天健集团按照规定进行保管、使用。

而据美达股份5月13日公告称,据天健集团析产协议与公章保管约定情况记载:2012年6月8日,梁广义(授权委托人张崇彬)与梁伟东签订《关于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析产总协议》(又称:《析产总协议》),双方同意将天健集团可分配财产权益中的美达股份权益、江西晶安权益、天昌投资权益,及仅持有美达股份权益和江西晶安权益之后的天健集团权益,定向分配给梁伟东;将除梁伟东所分配资产之外的可分配财产权益定向分配给梁广义。《析产总协议》之附件《关于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章保管协议》约定,天健集团公章由第三方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保管(又称:广州金杜),公章使用需要张崇彬与梁伟东双方同意。

[责任编辑:山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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