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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公司提高分红水平鼓励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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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2012年12月20日02:41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万晶

众多与会嘉宾19日在“第十一届中国公司治理论坛”上表示,进一步提高分红比例,推动上市公司主动回报投资者,促进证券市场和机构投资者发展。

进一步提高分红水平

“我们将继续采取切实的有效措施,推动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分红水平,在股东回报方面为证券市场做表率。”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副局长陶瑞芝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对连续未分红的上市公司分类监督指导力度,同时积极推动长期亏损、没有分红能力的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实现扭亏;还将根据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制订合理的分红政策,提高分红回报的可预见性和可持续性。

陶瑞芝认为,根据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特点,要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必须充分发挥股东治理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控股股东在公司治理里面的积极作用。一是要配合推动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责任,加强利益相关各方的沟通与联系;二是在设立上市公司的相关决策,依法处理与上市公司的权益,建立健全内部决策、信息披露、申请报告等程序,规范资本行为;三是要帮助业绩较差的,或者有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研究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陶瑞芝指出,做负责任的股东要配合推动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责任,加强利益相关各方的沟通与联系。做有作为的股东要采取有效措施,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通过上市公司成果技术创新引进投资者等多种途径,推动转型升级。要推动上市公司资源整合,在诚信的基础上利用好境内外两个市场,推动上市公司资源在中央企业内部,中央企业之间,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之间实施有效整合。有实力,有条件的国有控股股东可根据上市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利用自身的资源、品牌、财务等优势在充分尊重上市公司意愿,并充分披露信息的前提下,为上市公司并购或代为培育上市公司的业务。

兴业银行董事长高建平表示,一家好的上市公司,不仅应该有好的业绩,还应该有好的分红政策,体现善待股东,善待投资者。上市以来兴业银行坚持稳定和可预期的鼓励分配政策,坚持每年都进行现金分红,五年多来累计现金分红达到131亿元。

引导上市公司更好回报股东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周健男表示,今年证监会进一步推进现金分红。一是以完善上市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制度为核心,二是细化现金分红的内容,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要求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执行的情况,提高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三是督促现金分红的政策。

谈到如何继续深入推动上市公司主动回报投资者时,周健男表示,一是进一步鼓励引导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分红,引导上市公司更好的回报股东的意识,持续做好对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利用分红政策进行恶意套现和超额分配等问题加强监管。二是督促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投资者意见,引导中小投资者关注现金分红条款对上市公司实际分红的约束作用,通过积极行使自身的决策参与权、知情权、收益分配权来监督约束上市公司履行分红的承诺。三是进一步发挥机构投资者的监督作用,强化外部约束机制,鼓励社保基金、养老金、保险基金等长期资金入市,进一步发挥机构投资者在参与公司治理的作用。四是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引导上市公司主动回报投资者,加大金融产品,特别是以红利为基础的相关金融产品,创新的开发力度。五是加强投资者的监管力度和舆论引导力度,培养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投资理念,培育上市公司主动回报投资者的主权文化。

   “股东谋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是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准则中的基本假设,相比于其他投资者他们有更多的信息优势。越来越多的大型机构投资者致力于培育一群有市场经验的股东,合理利用自己的权利,促进良好公司治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高级顾问何伊兰表示,在过去50年里,大多数经合组织市场的上市公司的所有权结构从直接持有变成间接持有。在英国个人直接在上市公司的所有权从54%下降到只有11.5%。在美国直接所有权已经从84%下降至37%。机构投资者特别是金融机构接受来自第三方的资金以自己的名义投资。这些机构投资者包括养老基金,共同基金和保险公司。2010年,养老基金、共同基金和保险公司持有在世界上将近一半的上市股票。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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