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新华社报刊 > 证监会扩大券商自营业务范围 可投新三板

证监会扩大券商自营业务范围 可投新三板

经济参考报2012年11月01日04:21分类:新华社报刊

新华08网北京11月1日电(经济参考报记者)证监会10月31日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决定》扩大了券商自营业务的范围,将新三板纳入了自营品种。

证监会表示,为了适应证券公司扩大证券自营业务投资品种范围的现实需要,《决定》修改了《自营规定》的附件《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扩大了证券自营品种范围。修改后,证券自营品种增加一类,扩大两类。增加的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证券。扩大的两类,一是在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证券,由部分扩大到全部;二是在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由仅限于由证监会批准或备案发行的,扩大到由金融监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者备案发行的,即将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纳入自营投资范围。 (吴黎华)

【责任编辑:周发】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

周刊订阅,更多精彩(每周五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