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研究报告 > 我国部分独立董事不独立 独董制度待完善(2)

我国部分独立董事不独立 独董制度待完善(2)

http://stock.xinhua08.com/来源:新华08网2012年08月09日10:50

——监管与约束机制不到位

巴曙松说:“我本人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城通、纽交所上市的诺亚财富也担任独董。这些国家和地区对独董的要求,要对法律法规特别熟悉,而且签字就要承担责任,一旦发现有失职,交易所就会公开谴责,甚至禁止再次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中国城通独董中有港交所前任总裁邝奇志、徐文耀等,每次遇到审计等重要问题,独董之间就会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形式不拘。”

“反观内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程序性的工作多,主要是应付合规要求,走个形式,搭花架子,真正起作用的少。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完全取决于独立董事个人的操守。”巴曙松说。

福州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陈章旺认为,现在的独立董事监管和约束机制明显是欠缺的,没有相应的考核。很多独董完全是一种“摆设”,不懂财务知识不懂法律,也说不上行业专家,在董事会也很少发表可具操作性的建议和否定意见,这种不符合要求的独董却没受到任何约束,这事实上也打击了那些勤勉履职的独董。

——独立董事占比偏低

记者所调研上市公司尽管都按要求配备了独立董事,但占比基本上都是刚刚达到“及格线”,很少有上市公司在满足1/3的要求之外再增加聘任独董,由此可见聘任独立董事仅是为了满足监管规则的硬性要求。

香港董事会研究院首席分析师计骅认为,内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在董事会的占比是太低了。独董占比偏低,按照董事会的表决规则,独董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内部处于弱势,未能在决策环境上形成真正有效的制衡,在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对外担保的合理性等上市公司重大决策方面,还难以真正发挥维护中小投资人利益的作用。现在全球的市场经济都建立了独董制度,在发达国家,独立董事在董事会的占比非常高,如美国通用电气,董事会除了一名执行董事外,其他都是独立董事。

【责任编辑:王钦炜】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

周刊订阅,更多精彩(每周五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