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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如何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

中国证券报2015年04月10日02:21分类:新华社报刊

□新疆证监局 徐国 李瑾 耿思琦  

借壳上市使资产证券化在IPO、重大资产重组间发生“显性的监管套利行为”;而关联重组可能使关联人从事“直接的非生产性的逐利活动”(即“隐性的寻租行为”),“为了自身利益从公司转移资产和利润”(即“隧道效应”,或“隐形利益输送”),限制了市场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的发挥。

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的总体思路包括:一是首先要明确并购重组市场及其市场化的功能定位。二是要从实际问题出发,将市场体系和机制完善或重构作为市场化工作的首要任务。三是要把控市场化的合理进程,同步调节市场、行政两种资源配置力量的合理比例。四是市场化与法治化要齐头并进,根据市场化进度及时修订政策法规。

针对两类非市场化并购重组行为的具体对策包括:一是要从源头上分类解决或应对借壳上市问题和关联重组及其“隧道效应”问题。二是完善监管治理体系自身的建设,统一IPO和借壳上市的审核标准、程序、节奏和组织,消除监管套利。三是建议加强对濒临退市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疏通退市渠道。四是建议严防严打“隧道效应”,强化对关联重组的日常监管和对隐性利益输送行为的稽查执法。

[责任编辑: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