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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股市监管就是“谁都不背黑锅”

证券日报2014年01月23日08:55分类:市场动态

核心提示:监管转型的本质是深化监管体制改革,让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改革成功的标志是,更好释放市场功能,增强证券期货行业竞争力,实现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在2014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就大力推进监管转型进行了深入阐释,做出了具体部署。笔者认为,监管转型的本质是深化监管体制改革,让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改革成功的标志是,更好释放市场功能,增强证券期货行业竞争力,实现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为达成这样的目标,一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二要靠务实稳妥的操作。目前,尽快消除困扰资本市场长期发展的痼疾,已在最大的范围内达成共识,决心应不是问题,但监管转型的操作难度却是相当大的。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最重要的生命要素之一;敬畏阳光应当是资本市场改革的生命线。此次会议进一步强调“确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强化市场主体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是十分正确的。因新股发行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有人重提“监管者应当调节发行节奏”的老调,有人甚至建议“股指达到一定点位时才能发行新股,低于一定点位就叫停发行新股”,都是与市场化背道而驰的。我们现在提出监管转型,就是为了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而不是为了市场一时好看。所以,信息披露规则和与之相匹配的监管体系是最为重要的;有了这一条,市场主体就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公平地竞争、博弈,市场功能就可以完善,市场活力就能够充分迸发。

备受瞩目的新股发行注册制,是最能够体现“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市场各主体归位尽责”的制度建设,是牵引监管转型的主要抓手。需要强调的是,注册制也罢,监管转型也罢,都不是放任不管,而是厘清监管者与市场的边界,实行更好的监管。

肖钢提出,“监管模式从碎片化、分割式监管,向共享式、功能型监管转变”,“监管手段从单一性、强制性、封闭性,向多样性、协商性、开放性转变”,都是在力图描述“好的监管”。笔者认为,资本市场监管绝不是“单独一个行政监管机构”的事情,也不是“行政监管+自律管理”所能覆盖的,而是要靠各方力量相互约束、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具体来说,除了证监会,至少还应包括上市公司自身、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交易所、投资者、新闻媒体等7个方面的监督。

由于监管体系跟不上市场发展的需要,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市场缺陷暴露充分、市场矛盾加剧的时候,“背黑锅”现象十分显著。由此,也不止一次发生乱弹琴的情况。事实上,证监会和各个市场主体究竟该担什么责任,在舆论场中显得十分混乱。诸如新股发行价格该怎么管、开盘价该如何确定、上市公司该怎么分红、基金等机构该如何持仓、散户群体该怎么管、政府部门该如何发布信息等等问题,长期困扰着我国股市。每当分析行情暴涨暴跌、牛短熊长的原因时,这些主体都会无奈的背一背黑锅。

“背黑锅”的内在原因是监管者和各个市场主体的职能界限、法律责任不清晰,而监管转型的落脚点,就是解决好这个问题。惟有市场主体归位尽责,监管者更加公开透明,谁也不无奈地“背黑锅”了,各方都可以依据公开信息决策和博弈了,市场才能够实现长期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穆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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