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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首发公募基金鲶鱼效应或引发行业变局

中国证券报2013年12月31日08:30分类:基金

核心提示:鉴于当前券商主动管理型产品多以收取浮动管理费为主,这一模式或将引入其公募产品当中。但同时券商发行产品是否仍将受困于强大的银行发行主渠道,还有待观察。

首只券商系公募基金———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12月30日开始发行,业内人士认为,以赚取绝对收益为目标的券商资管进入公募行业后,或许将对行业格局形成冲击;鉴于当前券商主动管理型产品多以收取浮动管理费为主,这一模式或将引入其公募产品当中。但同时券商发行产品是否仍将受困于强大的银行发行主渠道,还有待观察。

大量发公募尚待新规生效

近日,广发证券子公司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获准设立,成为首家注册地在华南地区的券商资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亿元 ,承接原母公司的所有资产管理业务,业务范围包括公募基金产品(待申请)、私募产品、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等。

此前,东方、国泰君安、光大、海通、浙商等券商都已经成立资产管理子公司。但目前只有东方证券拿到公募资格并发行首只基金。业内人士解释,这主要是由于目前有效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办法》有条款是禁止同业竞争的。目前多数券商都参股了基金公司,并且很多不仅是参股,而且控股,这就导致不符合条件。虽然在最新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删除了禁止同业竞争的条款,但遗憾的是这一管理办法暂时还没有正式发布。东方证券资产管理公司之所例外,也是由于其不控股基金公司,仅仅是参股旗下基金公司,所以不存在同业竞争的限制性问题。

“目前我们提交了申请材料,公司内部一切都准备就绪。”上海一家券商资产管理公司表示。从各家公司申请准备情况看,未来法规生效后,券商产品大量跻身公募行列将成为现实。

浮动管理费搅动行业格局

券商系基金是否将与现有其他产品不同?“预计券商会将浮动管理费这一特征应用到公募产品当中。”有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已经有券商将采用浮动管理费发基金作为创新产品申报,但暂时还没有得到批复。

有业内人士表示,从券商资产管理的一些特征来看,最初多以主动管理为特长,同时有多家公司和产品都实行浮动管理费。所采用的办法有两类:一是收益率达到不同比例,券商收取相应的梯度管理费;一种是达到一定收益率比例之上,券商在盈利的部分与投资人分成。

据悉,目前在公募基金行业鲜有采用浮动管理费发行基金,仅有富国基金有产品采用。而绝大部分的基金公司和产品都是收取固定比例的管理费,因此,投资者的收益率不论盈亏,都需要缴纳这部分费用。

有券商表示,在阳光私募领域,这一做法非常通行,也是近年来规模迅速壮大的原因,如果券商行业在今后的经营模式中也大力推广,或许将成为公募界的“鲶鱼”,引发行业格局的变化。

规模能否有效突破

值得关注的是,券商发行基金能否在门槛降低时实现规模的增加?以前券商集合理财的门槛以5万元、10万元为起点,现在降低到1000元,是否会改变产品发行普遍规模不大的现状?

Wind统计显示,今年券商发行产品1925只,平均每月都有120只产品,但是这些公司发行的规模总体都不大,单只股票型产品总规模为2亿元最多,混合型最大3亿元,债券型最多4亿元,货币型基金规模最大8亿元。平均来看,单只产品的规模也仅仅在1亿多。

有基金行业分析人士表示,目前基金发行的成本并不低,而基金一般只有1.5%的管理费,有时产品规模要发行到5亿元才能够实现保本。因此,如果新加入的券商发行规模过小,则十分不划算。

另外,目前公募基金发行主要还是依靠银行渠道,发行规模与银行给力与否有极大关系。虽然行业正在大力开展互联网营销渠道,但目前见效的尚属于少数。据记者了解,目前券商在发行产品以及未来发行公募也仍旧以银行为主渠道,虽然有券商营业部的网点优势,但这只是部分大券商能够有广泛的客户基础,能够为发行产品做贡献,更多的中小券商还需与银行协商,并且渠道的强势地位很难扭转,如果不具有在投资方面和绝对竞争力,则很难有溢价能力。据悉,目前券商也希望有自己的发行渠道和优势,有的希望依靠股东的网点布局,有的则与第三方销售渠道合作,有的正布局自己的互联网金融销售部门……

[责任编辑:彭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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