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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有望为券商贡献10%至15%利润

上海证券报2013年12月16日04:32分类:新华社报刊

⊙记者 郭玉志 ○编辑 梁伟

一纸决定正式宣告全国股权系统扩围至全国,此举也将对券商业务格局带来新的影响。

机遇、挑战并存

齐鲁证券场外市场业务部总经理王磊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全国股转系统定位为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是相同的,是一个新的交易场所,这将为券商带来新的业务体系,未来新三板市场发展成熟后,有望为券商贡献10%-15%利润。

根据《决定》,不仅确立了新三板的基础法律框架,为新三板的繁荣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从服务对象来看,《决定》也明确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定位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明确了挂牌条件,提出了信息披露要求。

对此,中信建投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李旭东告诉记者,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是世界性难题,新三板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微企业,这些企业规模普遍偏小、规范程度偏低、经营风险较大。新三板的扩围给券商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从机遇来看,新三板市场业务市场更大,潜在的客户更多,有望为券商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从挑战来看,目前一些券商并未设置专门的团队,人才短缺、服务能力等则给券商带来了压力。

王磊认为,新三板的扩围为券商带来了新的业务机会,开辟了新的市场,为券商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这也将冲击现有券商业务格局。

终身督导制:既是约束也是激励

长江证券场外业务负责人宋望明同样认为,股转系统扩容至全国为主办券商提供了巨大的业务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主办券商要在勤勉尽责的前提下为企业提供推荐挂牌服务,在挂牌后还要提供持续督导服务、融资和做市商服务等,这样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形成了全业务链的合作关系,服务深度和广度空前拓宽,杜绝了短期行为,担负的责任更大。主办券商作为连接投资者和融资企业的桥梁,不能损害任何一方利益,努力实现投融资双方的均衡。因此,扩大试点是真正实现主办券商归位尽责、勤勉执业的有力举措。

国信证券场外业务负责人鲁先德认为,全国股转系统实行主办券商终身督导制度,使券商的督导与挂牌公司的成长紧密联系,一方面夯实了市场基础,使市场真正能够透明、规范;另一方面,主办券商的持续督导既是服务,也是对企业成长的呵护,将帮助企业更好地利用全国股转系统平台实现成长。

值得注意的是,《决定》提出要建立不同层次市场间的有机联系和“简化行政许可程序”,对两种涉众性相对较低的情形,证监会豁免核准。

李旭东认为,这一制度安排充分考虑了中小企业的具体特点,确立了简单、便捷、高效的新三板行政许可制度。同时,挂牌公司达到上市条件可以直接申请上市,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挂牌企业也可以到新三板挂牌,彻底打通了不同层次市场之间的屏障,不同层次资本市场将为不同规模、不同阶段的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形成分工明确、相关协调的运作机制。

对此,王磊也认为,交易所市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都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挂牌企业可上可下、可左可右符合市场化、国际化发展趋势,是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一个必然过程。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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