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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产业A股上市能否破土仍存疑

中国证券报2013年05月09日13:27分类:新股

核心提示:南洋宣布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初步拟定为定向增发股票收购上海昂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以进一步壮大公司的教育及服务业务。据投行人士介绍,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依托大学的教育产业很难撇清与大学的同业竞争关系,而教育产业A股上市能否破除法律障碍也具有不确定性。

新南洋宣布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初步拟定为定向增发股票收购上海昂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以进一步壮大公司的教育及服务业务。据投行人士介绍,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依托大学的教育产业很难撇清与大学的同业竞争关系,而教育产业A股上市能否破除法律障碍也具有不确定性。

同业竞争难厘清

今年4月1日,新南洋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一个月后,公司宣布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初步拟定为定向增发股票收购昂立教育的全部股权。根据公开资料,昂立教育是依托上海交大成立的教育机构,主营非学历教育培训和在校生学业辅导。

昂立教育官方网站信息显示,公司旗下教育机构包括了幼儿园、少儿培训中心、中学生精品课堂、智立方VIP培训中心、英语培训中心、托雅培训中心、日语培训中心、出国留学中心、职业自考中心、管理培训中心、新课程网络教育中心等。目前在上海拥有4所幼儿园,60个教学区,在全国拥有26个直营教学中心,800多所连锁少儿英语培训学校。

一位投行人士表示,依托大学成立的教育机构注入上市公司可能面临两个方面的困难,一是与同为教育机构的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同业竞争难以完全解决,二是教育机构本身的品牌口碑依靠的是大学的背景和“牌子”,自身发展的独立性难以保证。

从上海交大网站披露的其附属学校情况看,上海交大旗下拥有附属卫生学校、附属中学、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幼儿园等,不仅与昂立教育旗下产业有所重叠,与新南洋目前的资产也存在同业竞争嫌疑。

法律障碍需跨越

近年来国内民营教育培训产业蓬勃发展,但在现有的法律和制度框架,国内教育培训企业A股上市面临多重法律障碍。新南洋作为上市公司在教育领域的“尝试”在A股市场上属“绝无仅有”。公司上市之初是以工业为主,后经过资产置换控股了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教育及服务业逐渐在公司主营业务中占据重要位置。

但除新南洋外,A股市场再难觅教育培训机构的踪影。近年来,包括新东方、学大教育等10余家教育培训企业均选择了海外上市,此前拟A股IPO的北京洪恩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也在今年3月份终止了IPO审查。

据业内人士介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条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而《教育法》第25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这从法律上排除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营利性基础。《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1条则明确表示,“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但所谓“合理回报”究竟如何界定却并不清楚。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还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进行了限制,这些均形成了教育机构A股上市的障碍。

新南洋通过教育集团出资设立上海交大南洋(昆山)学校、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民办交大南洋中学等三所学校。但在公司相关年度报告中显示,因旗下的学校为非公司制机构,因而并不在公司相关报表中列示具体信息。

投行人士表示,此次新南洋的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监管部门认可还未可知,但不管成功与否,新南洋的个案都很难表明国内A股市场已经对民办教育机构敞开大门,教育培训业企业登陆A股还需要跨越重重障碍。

[责任编辑:邹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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