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
□本报记者 张怡
阳光城公告,11月15日,在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福州市马尾区乐鹏商贸有限公司联合以2.79亿元竞得编号罗店新镇E4-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福建阳光占有该地块51%的权益。
据悉,该地块的土地面积为3.46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普通商品房,容积率为1.01,建筑密度不大于30%,出让年限为30年。
招商地产公告,11月15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通过挂牌出让方式,竞买取得佛山市编号为TD2012(SZ)XG00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价为1.93亿元。
该地块位于佛山新城汾江南路以西、新吉路以北,出让总面积为20764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5.0,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31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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