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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冻结股东股份*ST金顶划转工作开启

中国证券报2012年09月26日04:01分类:新华社报刊

□ 本报记者 姚轩杰

*ST金顶(600678)公告,9月24日公司收到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根据金顶公司与管理人的申请,法院裁定如下:冻结金顶公司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23%,共计8026.5万股,并将上述冻结股份划转至金顶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

根据法院裁定,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证券账户(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并正在办理相关账户让渡股份的冻结及划转手续。

9月18日,*ST金顶重整计划获法院批准。根据*ST金顶的重整计划,公司将通过处置与后续发展业务无关的资产以及出资人调整出来的股票抵债或变现偿债的方式,清偿公司的各类债务。其中,公司全体股东均将被调减所持*ST金顶股份的23%,共计约8026.51万股,用于清偿公司债权;公司每位普通债权人20万元以下部分的债权清偿比例为100%,20万元以上部分的债权清偿比例为18%。在债权清偿方面,除税收债权外,公司其他债权可以选择现金或者股份的方式清偿。

公司表示,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6个月,自乐山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计算,即自2012年9月17日至2013年3月16日止。重整期间,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ST金顶负责人曾表示,如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各方都很配合公司的清偿工作,公司有信心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重整计划,以避免在明年被暂停上市。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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