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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改革步入深水区 多项举措将适时推出(2)

http://stock.xinhua08.com/来源:中国证券报2012年03月03日10:16

核心提示:经过前期改革,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方向十分明确——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改革的中心任务也已清晰——使新股价格真实反映公司价值,实现一、二级市场的协调健康发展。发行改革进入深水区,需要配套政策推进,无法单靠一剂“灵丹妙药”加以解决,如何寻找最优路径,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好效果,考验着监管部门的智慧。

发审改革 审核制VS注册制

近年来,市场上对于取消审核制,实行注册制的呼声很高,甚至有观点觉得实现注册制,就能解决新股发行遇到的各种问题。

“实行审核制还是注册制,并不是问题的核心。”对此,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回应说,关键在于如何界定政府监管机构、交易所平台和其他市场中介的职责和义务,如何保证企业能够完整、准确、充分地披露相关信息。在那些实行注册制的市场,有些审查得比我们要严得多、细得多。

另外,现阶段马上取消审核制,有可能带来扩容大潮,这是投资者不愿看到也是资本市场无法承受的。这是因为,我国登记在册的规模以上股份公司有数万家,完全放开使其自由到交易所上市很难操作。光在中关村,就有上千家企业符合上市条件。

因此,不管发审制度是审核制还是注册制,从监管的角度看,都要更加专注于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不断提升财务报告的质量,抑制包装和粉饰业绩。证监会将引入更多市场力量来评估拟上市企业,提示其可能的特有风险,让更多投资者监督定价。前些日子,证监会延长了招股说明书的预披露时间,同时推出了专业机构测算的行业平均市盈率。可以预计,今后证监会还会尝试更多有针对性的办法。

保荐改革 加强监管VS马上废止

市场人士预期,在所有发行改革措施中,保荐代表人制度改革将率先启动,证监会很可能在近期扩大保荐代表人签字权。同时,改革保荐代表人考试制度,增加保荐代表人有效供给,减少其稀缺性。未来,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管理还将移交中国证券业协会。

加强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监管,不仅是证监会的监管要求,也是证券公司自我呼声。多家证券公司建议,加大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违规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特别是加大对“欺诈上市”、“造假上市”等恶性事件当事人或机构的处罚力度,若情节严重,应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较重罚款等。

在公司发行上市过程中,保荐人的保荐职责主要包括辅导职责、调查职责、核查职责、推荐职责、披露职责、持续督导职责以及担保职责。然而,目前保荐人受自身能力和其他诸多因素的限制,完全履职不现实。因此,还有不少呼声,建议废止保荐代表人制度。

据报道,今年两会致公党中央将提交“关于改革和完善保荐制度,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发展的提案”。提案建议,废止保荐代表人制度,回归保荐机构单保制。提案认为,保荐制度的目的在于,改革通道制下政府权力对市场的干预,完善保护投资者的责任,并实现发行申请最终向注册制过渡。但保荐制度施行以来,因其资源配置、权责监督等方面尚不完善,已成为当前证券业诟病最多的领域。

市场人士透露,保荐人的存废问题或许还没有提上监管部门的议程,但改革和完善保荐人管理即将实施。(申屠青南)

【责任编辑:山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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