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还能用哪些“招”?(5)

来源:证券日报  2011-03-01 09:27
核心提示:通过第一阶段的改革,我们看到,一年多来,新股发行进展有序,股价定价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冻结资金量显著减少,个人投资者中签户数大幅提高,新股上市首日涨幅大幅下降,一二级市场价差明显缩小,市场参与主体的履职尽责意识显著提高。而去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第二阶段的改革,积极效应也正逐步显现。
本文导航
  1. 1.
  2. 2.
  3. 3.
  4. 4.
  5. 5.

  优化审核程序

  IPO制度改革

  关键词五:

  优化审核程序

  描述:监管层把关核心信息,中介承担更多基础工作

  在上市前夕,公司被爆出存在问题,被交易所暂停上市。于是,有人将矛头指向发审委,认为发审委委员没有严格把关,让问题公司“带病上路”,必须对发审制度进行改革。

  众所周知,强化对发审委的监管,意在使新股发行过程中非理性行政因素减少到最低限度。目前的发审制度,是否到了必须改革的地步?

  应该说,自1993年发审委创立至今,发审委制度对于把好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既然有问题存在,就必须在这方面加以改进。

  对于发审体制的改革,知情人士曾透露,审核体制改革将优化审核程序,监管层着重把关实质性核心信息,中介机构承担更多基础工作。

  有监管部门人士此前曾对记者表示,目前的发审制度中,发审委委员或者发行部工作人员等个人在整个发行审核过程中是不起决定作用的,并受到多方面环节的监督。经过多年的制度改进,发行审核中突出每一个环节一个岗位的监督,突出多层级的审核决策,任何个人都不能决定一家企业上市。

  对于如何优化审核程序,业内人士称,根据以往经验,大家颇为关注的融资、再融资等需要排队问题,这某种意义上跟证监会程序复杂、审核严格、过多有关系,建议在下一步改革过程中,可以在这方面优化,一些不该审、不需要审的内容不再审核。“如再融资过程中,大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非常公开透明,参照国际管理,这部分内容的审核可以极大的简化。 

  同时,随着资本市场的成熟,我国资本市场上中介机构经验日益丰富,未来在IPO环节中,是否可以考虑把更多的工作交由中介机构和发行人来执行。如在审核公司改制过程时,监管层要花费大量精力审查所谓的股权形成的清晰程度、合理程度、资金来源是不是合法等内容,这些内容其实多数都已由其他部门批准过,将来是否可以适当减少这些内容的审核。

  据悉,未来改革,监管层将把“把以保荐机构为首的中介机构牢牢拴在公司上市环节”,通过制衡机制,将中介机构每一步工作都留下痕迹,出现失误将被记录和规范,清晰上市过程中各个主体的职责。同时,将考虑建立中介机构评价体系夯实机构履行职责,评价较差的中介机构或保荐代表人,推荐企业到证监会上会时将被“重点关注”,增加审核难度,以督促中介机构尽责。

  同时,监管层将着力把关审核公司实质性的核心信息,在IPO审核中将更关注公司基本面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行业竞争力、风险因素等环节。

【责任编辑:李澎】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单页阅读
图文资讯
已有0人参与

我来说两句

用户名: 快速登录
返回新华08首页
编辑推荐
视频金融词典>>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