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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09月24日08:49分类:市场动态

核心提示:近日,证监会依法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新华社记者王都鹏、赵晓辉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中国证监会23日通报,近日,证监会依法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一宗。2010年至2014年,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前锋股份)与五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组产生重大诉讼;2011年至2015年,前锋股份子公司北京标准前锋商贸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其定期存单为时任董事、总经理朱霆控制的两家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22笔重大质押担保。前锋股份未依法披露上述信息,依据证券法,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前锋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晓斌、朱霆、王小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或3万元罚款。

操纵市场案两宗。2015年1月29日至7月14日,肖海东控制使用“肖某昌”等7个账户,通过集中资金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拉抬股价后反向卖出等手段交易“通光线缆”等12只股票,获利约1341万元。依据证券法,证监会决定没收肖海东违法所得约1341万元,并处以约4024万元罚款。2015年7月3日至7月28日期间,赵晨使用其本人账户利用资金优势,通过开盘虚假申报后反向卖出、以涨停价虚假申报反向卖出等手段影响“网宿科技”等3只股票价格,获利约168万元。依据证券法,证监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约168万元,并处以约336万元罚款。(完)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