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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上市公司不得滥用停牌或无故拖延复牌时间

中国证券报2015年01月09日03:01分类:新华社报刊

经过前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上海证券交易所8日正式发布并实施《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指引的最大特色是贯彻对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和参与权的维护,要求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尤其是停牌期间的相关重要节点,要尽可能详尽的披露重组进展,并及时回应市场各种传闻。指引还强化了对“失败式”重组的监管力度,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相关中介机构详细说明重组失败的原因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指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对筹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时间应当严格控制、审慎判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长期停牌,不得滥用停牌措施或者无故拖延复牌时间。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因筹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长期无法复牌的,公司应当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解释说明停牌原因。

针对此前市场上重组传闻真假莫辨、容易误导投资者的状况,指引专设“重组传闻及澄清”一章,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关注公共媒体或市场出现的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消息传闻,如其可能或者已经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确认目前及未来3个月内是否存在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布澄清公告后重组传闻仍无法平息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解释澄清相关情况。(周松林)

[责任编辑: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