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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股权激励打“掩护” 大东南暗炒自家股

上海证券报2014年12月12日08:33分类:上市公司

核心提示:证监会日前发布的一纸行政处罚决定,揭开了大东南集团多年前利用股权激励“掩护”,买卖自家上市公司股票的“秘闻”。

⊙记者 王莉雯○编辑 孙放

证监会日前发布的一纸行政处罚决定,揭开了大东南集团多年前利用股权激励“掩护”,买卖自家上市公司股票的“秘闻”。更令人愕然的是,在前后四年中,大东南集团利用15个员工账户买卖“大东南”股票,其交易金额逾10亿元。

据证监会通报,在大东南上市前一年,2007年7至8月间,公司大股东大东南集团推出了《关于期权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等计划,对大东南集团技术骨干和厂龄五年以上的职工实施激励,但不包括大东南董监高人员;并且,凡符合规定员工所享有的期权激励股票,均委托给赵某某、何某二位职工代表集中管理,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账户由职工代表开立。此外,还“特别”规定:“当大东南集团资金周转困难时,可以先卖出激励对象所享有的股票,以补充流动资金。”而这,也为大东南上市之后,大东南集团“隐身”炒股埋下伏笔。

据证监会披露,2009年6月至2013年7月,大东南集团利用其员工“楼某燕”等15个账户主要买卖“大东南”,其资金主要来源和去向均为大东南集团。具体来看,通过上述15个账户,大东南集团累计买卖“大东南”各1.23亿股,交易金额高达10亿元(双向统计为20亿元),不过,最终亏损了1556.79万元。

由此,证监会认定,大东南集团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证券法》“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故证监会决定责令大东南集团改正,并对其处以30万元罚款。

此外,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由于买卖“大东南”股票的规模较大,大东南集团在其中还可能触及“短线交易”、“超比例增减持”等违规嫌疑。

翻查以往案例,上市公司大股东“蒙面”炒股的现象总是不断上演,且细节惊人相似。在2009年11月3日至2013年4月16日期间,创智科技原大股东大地集团利用11个自然人的22个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大地集团利用“马甲”炒股的时间跨度长达三年半之久,其通过22个账户实施证券交易共计盈利818.76万元。但相关违法事实暴露后,大地集团在被监管部门要求责令改正的同时,该笔“横财”也随之被没收。

[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