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上市公司 > 鄂武商A股权激励犹如发“红包”

鄂武商A股权激励犹如发“红包”

上海证券报2014年09月23日10:36分类:上市公司

核心提示:作为武汉市甚至整个中部地区的商业龙头,鄂武商A今日披露股权激励草案,以6.8元/股向激励对象授予2495.2万股限制性股票

2016年度和2017年度考核条件仅要求“有所增长”

⊙记者 覃秘 严翠 ○编辑 阮奇

作为武汉市甚至整个中部地区的商业龙头,鄂武商A今日披露股权激励草案,以6.8元/股向激励对象授予2495.2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业绩考核条件中,2016年和2017年仅要求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有所增长。

根据草案,本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长刘江超以及7位副总经理职务的8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233名核心骨干员工。该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5年,包括2年锁定期和3年解锁期,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激励对象可在符合解锁条件后按33%、33%和34%比例解锁。

较令市场意外的是其考核条件。草案显示,第一个解锁期即2015年度的考核条件为,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增长均不低于18%,且两个指标都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50分位值;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90%以上。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考核条件为,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均有所增长,且两个指标都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50分位值;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90%以上。

草案表示,此次股权激励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不过,在多位券商研究员看来,此份股权激励的条件约束太低。回查公司财务资料,鄂武商A2013年度及今年上半年扣非后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17.01%、39.93%,扣非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7.47%、11.99%。“以公司在区域的地位,这个业绩条件确实不算高,甚至可以说比较低,当然这也与公司对未来几年的商业大环境判断有关,就不知道银泰会怎么看。”一位券商研究员表示。

银泰系是鄂武商A的第二大股东,此前曾和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市国资委激烈争夺鄂武商的控股权,双方关系至今仍未能缓和。在今年5月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银泰系提议的分红议案遭到否决。而鄂武商今年8月底披露拟参股湖北消费金融公司,银泰系三位董事全部投出反对票,反对理由是希望公司将精力集中在主营业务上。从此次股权激励草案内容来看,“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90%以上”的条件,应是实质接受了银泰方面的建议,其用意值得揣测。

上证报记者采访了解到,日前,武汉市市委书记主持座谈会谋划“武汉版”国企改革路径,武商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刘江超曾建议激发员工积极性,应该推出期权激励、搞员工持股计划。该会议后约一周时间,鄂武商即停牌筹划股权激励。

另据记者了解到,武汉市国资委旗下的其他两家商业公司中百集团和武汉中商也有实施股权激励的计划。其中中百集团更是多年前就有过动议,且是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承诺之一。

[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