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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关键时刻对手搅局 石英股份收应诉通知书

上海证券报2014年01月27日08:57分类:新股

⊙记者 郭成林 ○编辑 孙放

石英股份今日公告,于1月23日正式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于1月16日出具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最高院通知,已收到江苏阳山起诉公司专利侵权一案的再审申请,且已立案审查。

回溯资料,1月20日,本该是已经完成了询价的石英股份网上申购的日子,但公司却连17日计划进行的路演也取消了。保荐人中信证券出于审慎的考虑,决定暂缓后续发行工作。

石英股份董事长陈士斌对外称,江苏阳山起诉公司的时间点“绝非巧合”。2012年6月20,石英股份IPO过会,江苏阳山于当年6月19日向江苏省常州市中院递交诉状并向证监会举报;今年1月6日,石英股份发行新股获得证监会批文,江苏阳山于同日向最高院申请再审,并再次向证监会举报。“对方屡次选择在公司上市敏感时点提起诉讼,干扰公司正常审核及发行工作,其主要目的是拖累上市进程。”

尽管陈士斌在招股书中承诺,若公司因本次侵权案件最终败诉,其将承担公司因此需要支付任何侵权赔偿金、相关诉讼费用或公司遭受的损失,但江苏阳山也对外宣称:“如果他们败诉,募投项目也就无从谈起了。”

[责任编辑:彭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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