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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股转让案例频现 已成为PE退出捷径

中国证券报2014年01月09日10:57分类:新股

核心提示:翻阅招股意向说明书发现,绝大部分公司都安排了老股转让。投行人士则表示,老股转让已成为PE退出的一条捷径,但这需要股东之间商议并达成一致意见。

本次IPO改革的另一个重大变化是引入了存量发行,即根据询价结果,若预计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规模超过招股意向(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总额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应当减少新股发行数量,超出部分应通过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老股转让)的方式发行。这一政策主要是为了增加网下配售的供给,遏制高价发行,但同时也成为老股减持套现的一条捷径。

业内人士称,老股转让的规定原本是要消化超募资金,但是在老股将其作为一个重要退出渠道的情况下,这部分“隐性超募”会倾向于规模最大化。未来,老股转让的金额超过新股发行金额的案例可能会比较常见。

以我武生物为例,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数为2525万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11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为1425万股。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数量为22055万元,老股转让的资金数量为28571.25万元。老股转让的股数和金额均超过了发行的新股。

本次发行前,我武生物股东我武咨询、东方富海、利合投资、德东和投资分别持有6350万股、847.8万股、625万股和250.2万股,这些股东通过公开发售方式转让的股份分别为1117.1303万股、153.9万股、109.953万股、44.0167万股。其中,我武咨询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余股东均为PE。公开资料显示,德东和投资的股东包括阚治东、上海德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后者是一家风险投资管理企业,其管理团队成员包括尉文渊、阚治东等资本市场大佬。

中国证券报记者翻阅招股意向说明书发现,绝大部分公司都安排了老股转让。投行人士则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老股转让已成为PE退出的一条捷径,但这需要股东之间商议并达成一致意见。一般而言,等比例转让比较常见,这既不会影响控股股东的地位,也能够使得老股东实现利益均沾,部分控股股东持股比例高的公司可能会采取大股东单售或者优先转让的方式,个别PE股东没有转让的原因可能是持股不满三年。

该人士还指出,老股转让的金额超过发行新股的金额以后可能不会是什么新鲜事,其手头的一家公司老股是新股的3-4倍。“这样的案例很多,要满足25%的发行比例,同时新股募资不得超过募投项目,这是必然的结果。”根据证券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为了避免超募,新股发行的数量不一定能满足相关比例的要求,而老股转让则是破解这一矛盾的重要手段。

[责任编辑:彭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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