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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投资“收权”议案遭董事会否决

中国证券报2013年11月27日03:01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刘兴龙

   11月26日晚,兴蓉投资公告称,公司董事会通过组织结构调整,以及设立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岗位等议案。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一项《关于制定<重大内部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未予通过表决,独立董事谷秀娟以违背公司章程为由提出反对意见,其他多数董事也认为需再议。

这是一项向管理权“收权”的议案。修改前,《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六条规定: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应提交总经理工作会议审议批准。而修改后的制度则直接删除了董事会审批标准,直接规定: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这意味着以总经理工作会议形式行使权利的管理层将失去所有投资决策权。

在投票过程中,独立董事谷秀娟反对理由为:应与公司章程一致。董事张颖投出弃权票,理由是该议案未予以表决。其他董事认为该项议案需再议,未予通过表决。

实际上,近期兴蓉投资的管理层颇为动荡。10月15日,兴蓉投资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免除谭建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相应职务的议案,免去王文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此前,4月24日,兴蓉投资曾接到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通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谭建明因涉嫌个人违纪问题,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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