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上市公司 > 光大证券:收到“8·16”事件罚没5.23亿元

光大证券:收到“8·16”事件罚没5.23亿元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3年11月15日15:13分类:上市公司

核心提示:光大证券15日发布公告称,已经于11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8·16事件”被罚没5.23亿元。

新华社记者赵晓辉、陶俊洁

北京(CNFIN.COM/XINHUA08.COM)--光大证券15日发布公告称,已经于11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8·16事件”被罚没5.23亿元。

根据公告披露的行政处罚书内容,光大证券在“8·16”事件中进行ETF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180ETF成份股,实际成交72.7亿元,这一信息为内幕信息。光大证券在8月16日下午将所持股票转换为180ETF和50ETF并卖出的行为和2013年8月16日下午卖出股指期货空头合约IF1309、IF1312共计6,240张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徐浩明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光大证券ETF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307万余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没收光大证券股指期货内幕交易违法所得7414万余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上述两项罚没款共计5.23亿元。

根据处罚决定,证监会对光大证券ETF内幕交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浩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光大证券股指期货内幕交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浩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上述两项罚款每人合计60万元。

另外,中国证监会同日下发《市场禁入决定书》,决定内幕交易行为相关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者、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针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梅键的信息误导行为,证监会对其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罚款。(完)

[责任编辑:邹晨洁]

分享到: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