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新华社报刊 > 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专项规章完成初稿 拟把投资者保护纳入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当中

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专项规章完成初稿 拟把投资者保护纳入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当中

上海证券报2013年08月15日04:11分类:新华社报刊

⊙记者 马婧妤 郭玉志 ○编辑 龚维松

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的力度正日益加码。

上海证券报记者日前了解到,有关部门近期针对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并依据调研情况,在参考境外市场经验的基础上,初拟了关于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建设的意见。其中,针对投资者保护制定的专项规章《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已完成初稿。

据了解,此次监管部门针对投资者保护状况的摸底调研覆盖了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主要市场主体。在未来投资者保护制度的设计上,也将着力强化证券期货市场各方主体对投资者教育和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将投资者保护的关口前移,使市场主体成为保护投资者的第一道屏障。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考虑将投资者保护纳入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当中,强化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职能。目前,证监会派出机构投资者保护工作有关评价实施细则已经实施,会管机构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评价办法已完成初稿,证券期货市场经营主体投资者保护工作有关检查办法也已经完成了总体框架。

不久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例行发布会上透露,制定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专门政策是证监会近期的重点工作之一。下一步,拟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及投资者的实际情况,出台专项法规保护投资者权益。

目前,我国专项投资者保护立法尚属空白,现行证券法对投资者保护的规定较为原则。

法律专家表示,加大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除制定出台部门规章外,还应在上位法中予以明确和体现。按照现行证券法,“保护投资者权益”并未列入证监会法定监管职责。在推动修订证券法过程中,应考虑将保护投资者权益加入证券监管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并建议在证券法中增设“投资者保护”专章。

相关报道详见封三·要闻

[责任编辑:周发]

分享到: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