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银行债券结算代理业务资格被暂停
□本报记者 任晓
中国人民银行13日发布通知,暂停包商银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结算代理业务资格。通知称,包商银行不得发生新的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存量业务逐步自然退出。业内人士表示,取消结算资格意味着不能为丙类户做代理交易和代理结算。
通知称,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包商银行有关情况,暂停包商银行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结算代理业务资格2年。
包商银行要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及负责人的培训教育,健全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保证证券交易结算等各项业务的规范开展。暂停期满后,央行将对根据对包商银行专项现场检查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恢复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结算代理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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