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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暂停包商银行债券结算代理资格

中国证券报2013年08月14日02:21分类:新华社报刊

   来自中国货币网的信息显示,央行8月7日印发通知,暂停包商银行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结算代理业务资格,期限两年。在通知中,央行未明确指出暂停包商银行债券结算代理资格的具体原因,但要求其在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方面做出改进。

央行称,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包商银行不得发生新的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存量业务逐笔自然退出;包商银行要立即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有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在通知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完成相关债券账户处理等事宜;包商银行要将有关办理情况及时报告央行,并抄送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包商银行要加强相关业务人员及负责人的培训教育,健全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保证债券交易结算等各项业务的规范开展;暂停期满后,央行将根据对包商银行专项现场检查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恢复其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结算代理业务资格。

今年4月以来,银行债券市场兴起了一场席卷市场各个层面的监管风暴,时至今日仍未结束。期间,丙类账户、代持、一级半市场等成为备受诟病的灰色地带代名词。而丙类账户的结算业务,则是通过结算代理人(以银行为主体的甲类结算成员)来完成的。业内人士指出,取消结算代理资格,意味着将不能为丙类户做代理交易和代理结算,因而此次对包商银行的处罚堪称严厉,同时也再次显示了监管当局从严治理债市的态度。(葛春晖)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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