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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业绩下滑引市场担忧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3年07月25日20:33分类:创业板

核心提示:25日,创业板现集体暴跌,在上证综指和深成指跌幅均在1%以内的情况下大幅下挫4.4%。传媒、环保、手机游戏等板块中多只个股盘中跌幅均超过5%。加之中报行情的不容乐观,市场再度引发对创业板未来行情及业绩持续性的担忧。

上海(CNFIN.COM / XINHUA08.COM)--近期,2013年上市公司半年报陆续披露。在发布中报业绩预告的355家创业板公司中,多达150多家公司发布了业绩预减公告。在二级市场上,近期连续"走牛"的创业板25日大跌4.4%,显示出了投资者对于创业板成长性的担忧。

专家指出,经济增速放缓、周期更迭,均是创业板公司业绩调整的客观原因,但其出现大面积的业绩"变脸",尤其是新股业绩的差强人意,则揭示上市条件不科学、上市公司风险披露不足等问题,市场约束不足让部分企业"报喜不报忧",创业板公司的风险揭示机制亟需完善。

——创业板成业绩缩水"灾区"

25日,创业板现集体暴跌,在上证综指和深成指跌幅均在1%以内的情况下大幅下挫4.4%。传媒、环保、手机游戏等板块中多只个股盘中跌幅均超过5%。加之中报行情的不容乐观,市场再度引发对创业板未来行情及业绩持续性的担忧。

目前,已有563家上市公司宣布上半年业绩预减,其中中小板和创业板占据绝对多数,成为业绩下滑的重灾区。Wind资讯数据显示,目前业绩预减的企业中,创业板152家,中小板161家,中小板和创业板企业占比高达56%。其中,路翔股份以近-600%幅度下调预期业绩,宣告今年上半年预亏400万至500万元,相当于亏掉整个2012年全年的净利润。

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张宗新分析,一般来说,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上市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受宏观经济因素影响比较大。鉴于今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增速继续放缓,许多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相比主板公司,更容易出现业绩的同比下滑、甚至亏损的现象。

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席经济学家胡汝银认为,如此大范围的业绩"变脸"反映已上市的创业板企业整体盈利能力不足,同时也说明上市标准存在一定缺陷。"个股的风险提示不足,盈利能力有限,创业板可能重新陷入A股'炒新、炒小、炒差'的怪圈。"

——创业板成长性受考验

自开板以来,创业板市场一直以高成长性自居,但今年上半年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使其成长性遭受极大考验,部分创业板企业现出原形。

记者查阅已发布的中报发现,创业板公司几乎无一例外的将业绩下滑的原因归结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主要包括行业不景气、市场竞争激烈、生产与人工成本上升、人民币汇率上升造成出口量锐减、订单毛利率下降等等。

从行业来看,化工、机械、信息设备、能源等行业成为中报亏损的密集区。如从事手机、平板电脑防护屏开发的星星科技预计上半年亏损约4000万元;邦讯技术公告因业务拓展未达预期,上半年盈利同比将下降30%至50%。

Wind资讯数据显示,年初至今,整体机械行业指数跑输大盘。多家券商研报认为,人力和研发成本上升,产能闲置严重,让该行业成为业绩下调的主力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创业板新股在上市后业绩即现"变脸"已并非个例。从历史上看,作为首批创业板公司的华平股份,上市仅三个月营收净利跌幅就超过50%;南都电源上市当年业绩下降超过七成。

有投行人士指出,一些创业板上市公司"带病上市"后,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大环境下,业绩自然没有"免疫力"。上海荣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表示,一些中小上市公司对利空往往遮遮掩掩,风险披露不足才是最大问题。"这无异于向投资者传递错误的业绩预期。"

——"带病上市"需制度反思 风险揭示更需市场约束

近年来,业绩"变脸"频频触动投资者神经。专家表示,不可否认,一些企业的业绩波动是由正常经营产生,投资者应给予宽容;但如果刚上市一两年即出现业绩下滑成为普遍现象,则有损创业板的市场诚信环境。

据介绍,拟上市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是决定其是否能登陆A股市场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拟在创业板IPO的企业,证监会要求其在报告期内财务指标必须符合成长性要求,如"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新上市公司出现大范围的业绩变脸,无疑使这条重要的标准陷入尴尬境地。

多位投行人士亦认为,上市审核过度强调成长性,信息披露又呈现"严进宽出"误区。比如,路翔股份曾在2012年年报中明示,不存在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有严重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公司4月在一季报中又预计,上半年净利润变动区间为70万至120万元。但到7月便修正为预亏最多约500万元。

专家指出,与主板公司相比,创业板在高成长之余的风险性毋庸置疑,上市公司对利空应陈述充分,风险预告、陈述追责等市场约束机制仍需改进。

北京一家赴美上市公司CFO表示,只要满足"未做充分披露——股价大幅下跌——造成投资损失"的要件,在美上市公司多半会面临维权诉讼。这项规定在纳斯达克高科技股票中更为严苛。"新兴公司的商业模式未经考验,估值往往偏高,从严监管是普遍共识。"

实际上,去年重庆啤酒因信息披露矛盾遭受质疑后,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欧阳泽华就曾表示,要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对于不同行业,不同公司实现差异性信息披露。特别是对细分行业特征明显、投资者对商业模式不清晰的创业板,"要把行业的特点通过某一行业的信息披露的指引,加以细分。"

许峰表示,风险揭示要实现有效监督,不能仅仅靠行政处罚。今年以来,万福生科等创业板公司爆出虚假陈述。而随着创业板估值回归理性,更应当完善分行业风险披露、规范创业板陈述制度,促进市场自律、约束机制早日成型。 (郑钧天 杜放)

[责任编辑:邹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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