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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击上海莱士收购泰邦生物决定启动“毒丸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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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2013年06月01日02:41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王锦

距离上海莱士宣布拟收购泰邦生物(即中国生物)近一成股权的计划一周之后,泰邦生物决定启动公司的股东权利计划,也即“毒丸计划”,对上海莱士的收购计划进行反击。

5月31日晚,泰邦生物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最新公告,表示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5月29日作出决定:根据上海莱士购股协议的条款,上海莱士已经成为2012年11月20日公司签署的权利协议中所定义的收购人,也就是说公司的股东权利计划已被触发。

2012年11月20日,泰邦生物宣布通过股东权利计划,按照该计划,2012年11月30日当日记录在册的每位股东,均将按其所持的每股普通股而获得一份购股权。当收购方购入超过10%(含)以上中国生物股份时,将会触发股东权利计划,使持有购股权的股东有权利以较低价格换成普通股,从而增加收购方的成本,以达到阻碍第三方收购的目的。

在5月31日的最新公告中,泰邦生物还表示,公司董事会同时决定将权利协议中定义的股份收购日定为2013年5月22日,即陈小玲女士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其13D/A表的日期。董事会亦决定推迟权利协议中定义的派发日,直至董事会依据其自行裁量权做出进一步决定。

泰邦生物称,公司已多次要求莱士购股协议的各方终止该项股权交易及莱士购股协议,但无法确保该协议各方将同意此等要求。为保障公司及其股东的最大利益,董事会保留执行权利协议或对权利协议的相关条款作出修订或改动的权利。

泰邦生物同上海莱士的纠葛起于5月23日,当日上海莱士公告称,拟以3.29亿元人民币受让自然人陈小玲持有的中国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泰邦生物)约265.77万股,约占中国生物已公开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9.90%。

该事件随后引发泰邦生物和上海莱士的多轮对峙及对质声明,最终触发泰邦生物此次“毒丸计划”。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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