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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打造立体“投资者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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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2013年01月08日02:24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杜雅文

投资者反映有上市公司电话打不通,监管人员就挨个拨打辖区内184家上市公司公布的电话进行摸底调查;上市公司选择在偏远地方召开股东大会,且不开通网络投票引起股东激烈反对,监管人员就紧急奔赴现场持续调解八小时……过去一年里,深圳证监局对于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没有坐在家里,更不是停留在文件上,而是秉持“投资者利益无小事”这一理念,一桩桩一件件严肃认真对待。

除了及时介入,化解各类矛盾外,为推动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深圳证监局还持续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力促各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并加大打击力度不松懈。自2010年成为行政处罚试点以来,深圳证监局累计自办自审案件6件。在该局努力下,2012年以来深圳法院系统已陆续审结了十多起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件,涉及金额近亿元、机构12家。目前,深圳辖区已经有效建立起了立体的“投资者保护网”。

春风化雨力促理性沟通

在与上市公司的对话中,中小投资者往往处于弱势,深圳证监局高度重视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投诉,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大局出发,确定以服务促监管,尽量通过提前介入及引导,让股东和公司能保持理性沟通,及时化解矛盾。

深圳一家上市公司已连续两年亏损,股价下跌严重。而公司主要资产为子公司开发建设的购物广场项目,该项目自2011年开始装修改造工程,期间多次增加装修费用预算,至今仍未完工。在公司负债总额已接近20亿的情况下,公司又计划再贷款7亿元,其中新增2亿元用于补充该项目招商、精装修和改造资金,并决定于2012年11月1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由于该上市公司选择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不仅离深圳市区较远,而且不开通网络投票,引起股东强烈反应。来自山东、新疆、浙江、福建、广东等地的38位中小股东纷纷向深圳证监局投诉,这也是近年来该局上市公司监管中收到的针对同一公司同一事项的信访投诉量最多的一次。2012年11月6日,40余名股东更是到达公司办公场所要求与大股东兼董事长展开对话,现场一度火药味十足。

为此,深圳证监局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带队赶赴公司现场,在长达八小时的时间里,与各方展开持续协调工作,控制住了事态发展。深圳证监局局长焦津洪明确指示,要站在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高度,妥善处理应对。该局立刻成立了由分管局副局长牵头的应急工作小组,并组织中小股东代表等四人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进行了长达四个多小时的面对面交流。在深圳证监局的持续推动下,该公司先后发布公告,向全体股东详细说明了借款和资金使用情况,将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改回深圳市区内,并开通网络投票,为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表意见、行使股东权利提供了便利条件。尖锐的矛盾得以迅速化解。

推动市场主体归位尽责

为了从源头上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深圳证监局通过各项措施推动市场主体归位尽责。

一些投资者反映与上市公司沟通存在困难,打电话无人接听,于是深圳证监局于2012年9月、10月对辖区所有184家上市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的接听情况进行了检查,共计检查192家次,检查发现有14家公司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多次拨打无人接听,或电话接通后多次转接仍难以找到相关工作人员,深圳证监局对这14家公司提出了批评。目前,部分公司已及时增加投资者咨询电话并予以公告。此外,深圳证监局还先后发布多项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加强投资者接待工作,并做好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

投资者权益的一个重要体现是分享到公司成长带来的红利。为此,深圳证监局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对公司章程未明确现金分红规定以及未按照章程实施分红的公司,逐家实施约谈。目前,辖区所有上市公司均已全面完成现金分红相关论证修订工作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辖区2012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在公司数量、现金分红金额和占净利润比例上均呈现上升趋势。

为推进投资者教育工作,深圳证监局还将监管前移,把好入门关,高度重视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的教育。在受理拟上市公司辅导验收申请后,适时组织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以《公司法》、《证券法》知识为主的考试,并把考试结果作为评估辅导效果的重要标准,写入“辅导监管报告”,督促上述人员提高自觉遵法守法的意识,间接实现对投资者的保护。截至2012年11月30日,深圳证监局共组织32家拟上市公司、337人参加两法考试;组织138家360人参加深圳市拟上市公司规范上市培训班;组织87家264人参加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

持续高压打击态势不松懈

过去一年里,深圳证监局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大力打击非法证券活动以及内幕交易。并强力推动行政处罚试点工作,为证监会下一步改革积累了经验。

上海证监局、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于2010年被确定为行政处罚试点单位。截至2012年12月中旬,深圳证监局累计自办自审案件6件,其中4件已作出处罚决定并执行完毕,2件已完成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即将作出处罚决定,初步完成了2012年审理工作任务。

数据显示,深圳证监局展开行政处罚试点工作以来,结案数大幅增长,办案类型较为丰富。累计自办案件7件,其中内幕交易4件,占比57%、信息披露违规2件,占比29%,从业人员违规案件1件,占比14%,案件类型都属于证监会当前稽查执法的重点,及时查处具有较好的警示作用。

此外,审理的工作效率也不断提高,办案周期缩短,并促进了监管执法的联动,取得的效果较好。在已办结的3件内幕交易案,从接收案卷材料到结案执行,均不超过两个月;另1件内幕交易案,审理时间也控制在1个月左右,办案周期大为缩短。其他3件案件,扣除与调查组沟通案情、向证监会请教法律适用依据等因素,审理周期也控制在3个月左右,审理效率较高。

在通过行政处罚等手段严厉打击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深圳证监局还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程序正当、依法行政。在一桩内幕交易案中,涉案人要求举行听证。2012年12月27日,深圳证监局依法在局内听证室召开听证会,这也是证监会行政处罚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首次由派出机构组织举行的听证会。听证会的顺利举行,为全系统做好行政处罚试点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深圳证监局还持续对非法咨询、内幕交易“零容忍”。2012年深圳证监局协同公安部门相继对炼金术、股龙投资、金翰林、新财智等以开办股民培训学校名义从事非法证券咨询业务的机构进行了专项打击,其中股龙投资和新财智涉案金额均超过5000万元。从深圳法院系统反馈的信息看,2012年以来深圳法院系统陆续审结了十多起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件,涉及金额近亿元、机构12家,判处有期徒刑犯罪嫌疑人近百人,同时还有多起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件正在检察公诉和审理阶段。目前深圳辖区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猖獗势头已经得到了遏制。

深圳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局将一如既往地承担起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职责,一方面会深入打击辖区内各种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会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资者教育工作,提高投资者识假防骗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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