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业首当其冲 资本市场成重要推手
⊙记者 苗燕 郭玉志 卢晓平 ○编辑 孙忠
近日,国务院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金融服务业位列要加快发展的十二项生产性服务业之首。
《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建立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同时明确,要发挥大型金融机构的综合性服务功能,积极发展为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推进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
《规划》指出,要加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有序发展和创新金融组织、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社会融资结构。要加强金融法律、支付清算、征信、反洗钱等金融服务业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评估体系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要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有效防范和应对系统性风险,健全金融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构建功能健全、服务高效、分工合理、竞争有序、效益良好、安全稳健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规划》要求,要发挥信用融资、证券、保险、信托、理财、担保等服务的资产配置和融资服务功能。要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完善大宗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的品种体系。同时,创新保险营销服务方式,推进中小保险公司差异化发展,规范发展保险中介市场,推进再保险市场建设。
《规划》提出,要提高服务业利用外资水平。鼓励外商投资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完善创业投资规定,合理引导外商投资发展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关联产业。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服务业企业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拓宽融资渠道。
《规划》提出,将继续推进实施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同时积极落实《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到“十二五”末期,通过CEPA基本实现内地与香港、澳门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其中包括:支持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珠三角地区城市金融资源和服务为支撑的金融合作区域。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拓展香港与内地人民币资金循环流通渠道。增加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境内金融机构主体。支持香港企业使用人民币到内地直接投资。
[责任编辑: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