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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健生: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刑事追责力度

中国证券报2012年11月30日04:22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张莉

在29日举行的深圳证监局与深圳市公安局打击证券期货犯罪合作备忘录的签约仪式上,证监会稽查局局长兼稽查总队队长欧阳健生表示,在持续保持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对欺诈上市等严重虚假信息披露的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

欧阳健生表示,证监会和公安部一直以来强调加强合作,此次备忘录签署正是基于双方部门的合作共识下做出的“先行先试”的开始,进而形成行政调查部门和刑事调查部门的合力。证监会通过与公安部门深化合作,使行政执法到刑事执法有效衔接,促进监管层面对严重证券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这也是维护市场公平正义、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举措。证监会将持续坚持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据证监会统计,今年以来证监会移送公安的证券违法犯罪案件已达27起,超过去年全年25起。在线索发现方面,证监会不仅通过交易所方面、投资者举报信访方面获得信息,同时还有地方派出机构上报线索,线索发现能力较往年有明显提升。

“在探索公安对疑难复杂证券违法案件的提前介入、整体移送公安部门的案件信息反馈及共享机制方面,公安部门与证监会的合作机制正在趋于成熟健全。”在欧阳健生看来,公安机关的介入能够有效弥补监管部门在调查手段上的不足,加大打击和震慑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

证监会与公安部门合作机制的建立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公安提前介入,发挥其在刑事侦查方面技术优势,有利于案件迅速查清。证监会在发现相关线索之后,会提请公安提前介入。二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在相关的证据已经比较充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有效合作,加快行政案件向刑事案件的有效移送,使两者有效衔接,提高效率。三是在移送之后,公安需要证监会对证券违法犯罪的案件性质提供专业支持行政调查部门提供协助与配合。

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兼稽查总队副总队长毛毕华表示,证监会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行政和刑事的执法合作,主要是由于证监会作为行政调查部门,在法律赋予的调查手段方面相对有限,同时证券市场出现了一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并表现出很强的复杂性、隐蔽性,反调查和反稽查能力很强。基于上述情况,证监会需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对于证监会而言,其职责主要在于让证券市场更加透明,变得更加公平,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免受、少受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伤害,这将为资本市场未来发展起到重要建设作用,是净化市场环境的过程。”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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