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新华社报刊 > 四部门严控土地储备及融资规模

四部门严控土地储备及融资规模

中国证券报2012年11月30日04:22分类:新华社报刊

   为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我国土地、财政、货币及银行监管机构将进一步严格控制土地储备总规模和融资规模,防范金融风险。

记者29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统一管理土地储备工作,建立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并定期更新。列入名录的土地储备机构,纳入储备土地、已供储备土地、储备资金收支、各类融资等相关信息,将作为土地管理、财政预算、金融贷款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

按四部门要求,土地储备总规模和融资规模将被严格控制。土地储备机构优先收购储备空闲、低效利用及其他现有建设用地,积极开展工业用地储备。储备土地应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其他公益性事业。土地储备机构应组织开展对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不得通过下设机构进行工程建设。有下设或挂靠从事工程建设机构的,必须与土地储备机构彻底脱钩。

(据新华社电)

【责任编辑:周发】

分享到: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

周刊订阅,更多精彩(每周五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