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增加营业利润指标
证监会16日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并于当日生效实施。修订后的《指引》增加营业利润作为划分行业归属的辅助指标。同时明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按季进行。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指引》改变了原来以营业收入为单一分类依据的情况,增加营业利润作为行业分类的辅助分类依据。同时,修订后的《指引》强化自律组织在行业分类中的作用,规定由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具体负责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工作。协会成立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为行业分类提供专业咨询与判断,并最终确定行业分类结果。
此外,修订后的《指引》改变了原有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不一致的局面,新《指引》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2011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门类、大类目录进行分类。
上述负责人表示,《指引》适用于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对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信息进行统计、评价、分析及其他相关工作。市场机构基于投资分析目的所使用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可参照《指引》的行业类别,但非强制性使用。
(毛建宇 申屠青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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