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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股份信披违规被警示

中国证券报2012年11月14日04:01分类:新华社报刊

□ 本报记者 姚轩杰

文峰股份公告,11月10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江苏证监局发现,公司2011年向关联方南通文景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4.76亿元,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且未作为关联交易依法披露。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江苏证监局要求,公司应对本次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公司应当在2012年11月30日前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江苏证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南通文景置业原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2011年7月,公司收购了江苏文峰集团及南通市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南通文景置业50%股权。南通文景置业主要从事商业地产开发。

2011年8月8日公司公告称,决定对南通文景置业增加后续投入不超过5亿元。按照公司对南通文景置业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与南通文景置业的其他股东以相同比例、相同方式的债权、股权或其他方式进行投入。公司解释,由于公司该次对文景置业的债权投资性质的理解存在偏差,未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未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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