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新华社报刊 > ■思考与建议上市公司定增应避免“走过场”

■思考与建议上市公司定增应避免“走过场”

中国证券报2012年11月10日04:01分类:新华社报刊

□平顶山 兰波

做大做强公司,发挥主业优势,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保持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寻求并购基金找出路,是上市公司定增的目的和初衷,值得肯定。并购基金的活跃性,给上市公司如期完成定增,提供了条件和机会。但不能忽略的是,在定增过程中应当避免“走过场”。

首先,定增条件要引入分红承诺机制,给股东实实在在回报的同时,提升上市公司主业竞争力。这就要求上市公司在引入定增对象时,同时引入长期投资理念和价值投资理念,立足于完成主业的调整,尤其是要以培育主业的竞争力为前提。只有明确上市公司定增的主体责任,股权流动才会有更大价值,才能够在推动上市公司的持续竞争力方面产生成效。

其次,定增方案要及时报备。虽然上市公司定增,是股东之间交易的正常行为,但活跃的股权流动,仍然需要建立及时的报备或者公示机制。这样才能够保持上市公司股权的稳定性,提升股权质量,促进上市公司的稳定经营。

再者,定增要考虑各类投资者的利益平衡。出于信息资源的不同,大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难以平衡。但无论哪种类型的股东博弈,都应当以推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改善为前提。尤其是在收购资产时,要引入相应的监管和评估机制,从而有效保障收购资产的质量,有助于推动主业的提升。

最后,严格上市公司定增中股东的定位,避免利益输送。尤其是要加强定增过程中,股东身份的变更和重叠。为此,应当加强对于上市公司定增审计,有效梳理上市公司定增过程中参与各方股权流动目的和动机。只有通过业绩条线的梳理,寻找业绩匹配点,真实推动上市公司经营环境改善和业绩提升,才能真正完成并购基金行为的监管。

   其实,完成上市公司具有质量的定增,真正解决上市公司发展之困,仅看到股权的活跃流动性还远远不够。通过制定相应的监管制度,规范并购基金行为,加强并购基金的理念引导,是非常必要的。笔者认为,只有做到上市公司定增主体行为的匹配性,才能够为利益各方带来稳定的预期,并购基金的市场信誉和品牌价值才能够得到逐步显现,上市公司定增才能够常态化、规范化、有序化。

【责任编辑:周发】

分享到: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

周刊订阅,更多精彩(每周五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