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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回报股东宗旨全力构建一流企业

中国证券报2012年10月30日04:21分类:新华社报刊

   中国石化上市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始终把回报投资者当作公司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将公司的经营宗旨明确为“发展企业,回报股东,奉献社会,造福员工”,在全公司弘扬和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公司自上市时就积极倡导要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股东回报最大化”。现任董事长傅成玉先生多次在公开场合要求公司管理层时刻牢记“资本市场和投资者对我们的期望”,要求全公司注重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对投资者的回报。回报股东的强烈意识也落实到公司的重大决策上,凡是关系到投资者利益的重大决策,如收购资产、发行可转债等,公司均积极听取资本市场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作出合理决策。

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和可持续发展是回报股东和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基石。中国石化自2000年上市到2011年底,经营收入复合年均增长20.3%,总资产年均增长11.3%,净利润年均增长12.8%。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始终重视对股东的回报,尤其注重现金分红。从2002年开始,中国石化率先实行每年两次现金分红,而且除2008年外,公司始终保持了现金分红的稳定增长。2008年,受金融危机和成品油价格从紧控制的影响,公司业绩大幅下滑,但公司依然保持了较高的股息分派率。上市以来中国石化累计向股东现金分红约1476亿元。今年上半年,受经济增长放缓、市场需求减弱的影响,公司业绩同比大幅下滑41%,但董事会依然决定分红0.1元/股(与去年同期持平),充分反映了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希望与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态度。

2012年8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稿)》并将提交10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该《公司章程(修订稿)》强调了要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保持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并明确了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的30%。

为了更好地了解投资者需求,满足投资者合理需要,中国石化十分重视投资者关系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生产经营情况,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公司管理层每年至少参加四次业绩推介活动。中国石化是国内最早设置专职投资者关系部门的上市公司之一,也是目前唯一一家在北京、香港和纽约三地均设有专职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的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代表公司每年参加资本市场会议20余次,接待投资者来访200余次,每天安排专人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

中国石化倡导的“与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的经营理念得到资本市场的广泛认可,使公司在资本市场树立了良好形象。2011年,中国石化荣获由香港大公报和香港证券业协会等联合主办的“2011中国证券金紫荆奖”———“最受两地投资者欢迎上市公司”和“海外最具品牌影响力中国上市公司”两项大奖。傅成玉董事长也先后获得美国《财富》杂志和《华尔街日报》评选的“2011年度商业人物”和“最值得关注CEO”奖项,以及中企联评选的“中国企业年度十大人物”,2012年中证报评选的“金牛奖百强最佳领袖”和香港中国商会评选的“中国海外投资年度人物”等奖项。(本文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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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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