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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锌业频爆诉讼地雷 存款股权土地皆被查封

上海证券报2012年10月30日04:11分类:新华社报刊

⊙记者 黄群 ○编辑 阮奇

随着滚雪球般的逾期贷款事件爆发,*ST锌业正进入频繁的诉讼环节。今日,公司一口气披露共计四起诉讼案件,其中两起法院作出判决,公司及大股东的银行存款、相关股权以及大片土地均被查封。

*ST锌业发布的一系列诉讼公告显示,公司与广发银行大连分行、盛京银行葫芦岛分行、交通银行锦州分行、农业银行葫芦岛龙港支行共四家银行存在借款合同纠纷案。

根据*ST锌业与广发银行的借款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已于2012年6月21日到期,由于*ST锌业没有按照约定在汇票到期前交存足额票款,导致原告发生垫款,金额为2880.05万元,另有流动资金贷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法院判决,查封*ST锌业和中冶葫芦岛银行存款4950万元或等值的其他财产。

*ST锌业与盛京银行的诉讼案显示,原告盛京银行请求法院判令*ST锌业立即偿还其欠款本金10000万元及2012年9月28日起至还清日发生的利息、罚息、复利;并判令原告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中冶葫芦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此,法院裁定,查封*ST锌业相关具有使用权的土地以及公司持有的中国平安873万元股权、葫芦岛港口开发有限公司1000万股股权,同时查封中冶葫芦岛持有的*ST锌业36992.73万股股权以及相关土地。

根据*ST锌业与交通银行的借款合同,原告交通银行请求法院判令公司立即偿还贷款3993.91万元,并判令中冶葫芦岛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请求法院判令以*ST锌业已抵押给原告的土地及房产,对其在进行拍卖、作价后,在贷款本息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而公司与农业银行的借款合同金额最高,超过7亿元。为此,农业银行请求法院判令公司立即偿还其借款本金74567万元以及利息438.2万元,合计75005.2万元;并请求对原告与*ST锌业、中冶葫芦岛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对《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项下的质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由于*ST锌业已与多家银行发生借款纠纷,且部分已进入诉讼程序,因此公司大股东中冶葫芦岛所持股权也被法院轮候冻结。公告显示,截至2012年10月26日,中冶葫芦岛共持有公司股份37400.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9%,但其中36992.73万股处于冻结状态。

*ST锌业今日披露的三季报显示,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33.6亿元,同比下降39.11%,净利润亏损8.11亿元,同比下降190.02%,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量减少,销售收入减少所致。由于*ST锌业2010年、2011年已经连续两年亏损,而今年前三季度更是亏损8.11亿元,全年扭亏希望不大,公司极有可能明年提交年报后暂停上市。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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