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新华社报刊 > 节能家电财政补贴资金实行按旬预拨

节能家电财政补贴资金实行按旬预拨

中国证券报2012年10月17日04:21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丁冰

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要加快完善财政补贴资金预拨制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实行按旬预拨,推进节能家电推广。    

通知指出,有关推广企业要按旬及时统计上报终端销售数据,并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推广企业要做好会计核算、统计报告等相关工作,确保上报销售数据真实性。财政部将根据每旬销售数据预拨补贴资金。各推广企业在收到补贴资金后,与商家结算时间不得超过5天,确保将补贴资金及时结算给各经销网点。此外,应适当简化补贴资金兑付程序。有关企业应当在销售时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不得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后二次回商场领取补贴。

此外,通知明确,要加大对骗补等行为的处罚力度。自今年6月起,上述部门启动了高效节能平板电视、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5大类家电的推广工作。

【责任编辑:周发】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

周刊订阅,更多精彩(每周五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