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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证券:改进融资融券业务托管模式

中国证券报2012年10月12日04:21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实习记者 毛建宇

 本报记者 蔡宗琦

银河证券表示,融资融券业务的理论和实践存在一定差距。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是客户信用担保证券账户二级账户,但在实践中,证券公司不具备对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数据维护的操作路径,并未真正在融资融券上做实托管功能。

银河证券建议,下一步可以开展证券公司内部证券借贷业务。出借人不局限于机构投资者,可以包括所有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投资者。客户与证券公司签订合同,证券公司可以有偿使用客户交存证券作为证券公司内部证券借贷业务证券来源。借券客户根据自己的需求,发出证券融入需求委托,委托内容包括转融券股票代码、融入期限、融入数量和费率等。证券公司需设计一定的撮合规则,包括时间优先、期限优先等。根据出借人与借入人委托进行双边撮合,如果满足条件,委托实时成交,既可以一对一撮合,也可以一对多或多对一撮合。

银河证券表示,在业务开展初期,客户融券专用账户可作为过渡账户,待市场繁荣、业务发展后,证券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将客户证券融入客户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将证券混同以后再向有需求的客户融出。在证券公司内部证券借贷不能满足客户需求时,可以向转融通公司申请融券。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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