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青松:倡导公司治理最佳做法提振投资者信心
□本报实习记者 毛建宇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安青松近日在香港公司治理研讨会上表示,从公司治理的国际经验看,世界各国公司治理大致都经历了理论探讨、制度设计、实践检验、倡导最佳实践的发展过程。尤其是当市场出现问题时,反思、总结公司治理的有效性问题,倡导公司治理最佳做法,往往成为改善投资者关系、提振投资者信心的重要工作。
他说,在国外公司治理的改革进程中,著名的“卡德伯里报告”、“格林伯里报告”、“汉贝尔报告”都是在市场机制出现问题时,反思、检讨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不足问题,总结形成了若干公司治理的最佳做法并加以倡导和推广,以恢复和提振投资者信心。
“国际经验表明,公司治理没有统一的模式,也没有放之四海皆准的标准。”安青松说,“只有上市公司切身感受'管用’,投资者由此生起信心,公司治理才真正具有实践意义,才能成为公司自觉的行动和投资者信心的源泉。”
安青松表示,回顾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发展实践,由于转轨经济的缘故,大致呈现监管部门强制性制度导入的特点,这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由市场主体自愿、自律组织发动形成的公司治理机制有重大区别。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形成与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家族企业公众化等强制性制度变迁有密切的联系,其优点是整齐划一,规定公司治理的监管'底线’。”安青松说,“不足之处是上市公司治理缺乏自觉性、自发性和主动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治理缺乏深刻认识,割裂公司治理与公司经营的关系,割裂公司治理与投资者信心的本源关系,造成上市公司治理出现'形似神不至’现象。”
他表示,中国上市公司治理采用了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双层架构,这与英美模式中董事会集执行与监督职能于一身、德日模式中董事会与监事会职能分设均不相同。从法律沿革而言,中国公司治理结构源于大陆法系,借鉴了德日模式,设立监事会,突出监督职能,同时借鉴英美模式,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强化董事会的开放性、专业化、战略决策能力建设。
他介绍,为促进提升上市公司治理的有效性、适应性和科学性,近期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动开展“倡导独立董事、监事会最佳实践”活动,以征集案例、交流研讨、培训传导、调查研究和总结推广等5个相互联系的模块,开展宣传、示范、普及和传导工作,发动上市公司奉献、分享、借鉴独立董事、监事会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构筑防范风险、减少“漏出”、规范运作的自律防线,促进提高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提振投资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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