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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南纺有望借13年前获偿避免暂停上市

上海证券报2012年09月25日04:11分类:新华社报刊

⊙见习记者 黄世瑾 ○编辑 邱江

因重大事项未公告停牌一日的*ST南纺终于揭晓了谜底:公司将终止13年前与江苏嘉华实业有限公司签署的“东湖花园住宅小区”开发协议,江苏嘉华将分三期向公司支付项目收益补偿款9500万元,其中今年12月10日之前将向公司累计支付5700万元,剩余款项将于2013年底前支付完毕。

*ST南纺今年上半年亏损5004.77万元,年底前得到的这笔补偿款恰好可以覆盖。此前,由于涉嫌业绩造假,*ST南纺追溯调整2010年业绩,公司已经连续两年亏损,如果今年不能及时扭亏,将面临暂停上市的尴尬境地。

公告显示,早在1999年7月21日,公司与江苏嘉华达成协议,双方合作开发“东湖花园住宅小区”项目。按照协议,*ST南纺负责筹措从立项到销售完毕所需要的全部开发建设资金,江苏嘉华负责小区的开发建设、销售和管理工作;公司按全部投资额的2%向江苏嘉华支付管理费;该小区建成销售后,清算产生的收益及剩余资产归公司。不过,受宏观调控影响,该项目截至目前尚未开发完毕。为回收资金,实现投资收益,*ST南纺将以完全退出“东湖花园住宅小区”项目的方式——相关收益与负债均由江苏嘉华承担——获得9500万元受益补偿。该补偿以项目所在地块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东湖路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依据——这块面积28480.50平方米土地的评估价值为9438.44万元,折合每平方米地价为3314元。

双方商定将分三期付款:江苏嘉华应于10月15日之前向公司支付首期30%补偿款,即2850万元;第二期应于12月10日之前累计向公司支付60%项目收益补偿款,即5700万元;最后剩余的40%项目收益补偿款即3800万元,应在2013年底前支付完毕。

*ST南纺与江苏嘉华的纠葛不止于此。今年5月23日,公司公告,江苏嘉华因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起诉公司。此前,*ST南纺将江宁区汤山街道丽岛路88号28480.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江苏嘉华实业有限公司,随后收到江苏嘉华4000万元款项。此后由于“情况变化”,*ST南纺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原协议,在此期间发生纠纷。后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公司向江苏嘉华返还本金与利息及违约金合计4957.46万元。同时,上述土地使用权变更至*ST南纺全资子公司南京琅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下。

若年底前5700万元的款项能按时到账,对于*ST南纺无疑是雪中送炭。前期公司由于涉嫌业绩造假,追溯调整业绩后已经连续两年亏损,如果今年不能及时扭亏,将面临暂停上市的尴尬境地。公司半年报显示,受外部经济环境影响,公司进出口贸易出现大幅下降,主营业务收入勉强持平,而毛利率出现下滑。资产处置因而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公司今年上半年完成镇江南泰和南泰数码的股权转让事项,通过非流动资产处置获得1963万元收益。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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