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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认定佛山照明内幕交易案 罚款18万元

新华08网2012年09月24日10:43分类:股市动态

新华08网广州9月24日电  23日晚佛山照明在深交所公告称,公司副总经理邹建平及其家属在佛山照明2009年筹划推动投资新能源项目期间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被证监会处以行政处罚,合计罚款18万元。

中国证监会调查显示,章敏芝和周星夫均是邹建平的家属。在佛山照明推动新能源项目期间,章敏芝账户通过交易“佛山照明”股票获利9622.54元,周星夫账户获利23726.06元。  

证监会认定,邹建平知悉内幕信息后,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向章敏芝介绍佛山照明开展新能源项目的情况,并建议章敏芝买入佛山照明股票,其行为构成泄露内幕信息并建议他人买卖,属于违法行为。章敏芝、周星夫则在知悉内幕信息后,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入佛山照明股票,其行为亦构成违法。

中国证监会严打内幕交易,近日公布多起内幕交易及违规违法案,华昌达、新日投资、彩虹精化等均涉其中。来自中国证监会的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新增立案的90起案件中,内幕交易案件有57起,占比高达63%,内幕交易已成市场违规行为的主要方式。

业内人士建议,应健全和细化反内幕交易规则体系,真实、全面、及时、充分地进行信息披露,从制度建设上防止内幕交易违规行为的发生。(冯璐)

【责任编辑:王钦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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