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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将支持循环经济发展

中国证券报2012年09月19日04:01分类:新华社报刊

   财政部发改委日前发布《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清洁生产技术示范推广等项目建设。而对中央基建投资、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已支持的重点工作(工程)或项目,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办法于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城市矿产”是指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产生和蕴藏在废旧机电设备、电线电缆、通讯工具、汽车、家电、电子产品、金属和塑料包装物以及废料中,可循环利用的钢铁、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塑料、橡胶、玻璃等资源,其利用量相当于原生矿产资源。专项资金将支持示范基地的“城市矿产”资源新增加工处理能力(含改造)建设、示范基地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示范基地“城市矿产”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此外,还将重点支持可再制造技术进步、旧件回收体系建设、再制造产品推广及产业化发展等。在清洁生产技术示范推广方面,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能够显著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的成熟、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对行业整体清洁生产水平影响较大,具有推广应用前景,但尚未实现突破的共性、关键技术应用示范。(丁冰)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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