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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四年立案调查153件内幕交易案

http://stock.xinhua08.com/来源:中国证券报2012年05月23日08:00

核心提示:证监会相关材料显示,2008年初至2011年底,证监会共获取内幕交易线索的案件426件,立案调查153件。另据了解,截至2011年底,全国法院审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案件共22件,其中,2007年1件,2008年1件,2009年4件,2010年5件,2011年11件。

证监会相关材料显示,2008年初至2011年底,证监会共获取内幕交易线索的案件426件,立案调查153件。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多次表示,对内幕交易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另据了解,截至2011年底,全国法院审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案件共22件,其中,2007年1件,2008年1件,2009年4件,2010年5件,2011年11件。

通过对近5年来司法机关查处的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案件的研究和分析,与普通犯罪相比,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呈现出三大特征:一是社会危害大。证券、期货犯罪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面广,涉及投资者众多,严重危及资本市场运行安全和经济社会秩序。例如,在黄光裕案件中,被告人黄光裕作为中关村上市公司的董事及鹏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重大资产置换、重组信息公告前,前后3次指令他人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1.4亿余股,成交额人民币18亿余元,账面收益近4亿余元。二是专业性强。资本市场关系复杂,技术手段先进,涉及证券、期货、法律、会计、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等诸多领域,犯罪分子往往具有较深的专业背景,熟悉资本市场运行规则和信息技术。例如,在杜兰库、刘乃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中,杜兰库是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原总会计师,凭借专业知识判断出重组对象,后又利用其通过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做出交易决定。三是查处难度大。证券、期货交易具有无纸化、信息化等特点,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互联网、3G通信等先进技术传递信息和意图,加大了事后取证的难度,导致实践中查办的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案件数量与实发案件数量相差甚远。(申屠青南)

【责任编辑:山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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