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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调整部分收费标准

http://stock.xinhua08.com/来源:新华08网2012年04月30日16:39

新华08网4月30日讯 4月30日,沪深交易所网站分别发文表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从2012年6月1日起本所对部分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上海证券交易所调整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主体: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从2012年6月1日起本所对部分收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A股证券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由原按交易额0.11‰收取降为按0.087‰收取。

二、股票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按档收取,各档收费标准为:

股本总额 上市初费标准(万元) 上市年费标准(万元)
2亿(含) 30 5
2亿-4亿(含) 45 8
4亿-6亿(含) 55 10
6亿-8亿(含) 60 12
8亿以上 65 15

收费标准中的股本总额由A股、B股构成,不包括H股,上市年费股本总额按上年末A股、B股总额计算。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0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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