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教授黄运成:北交所实行公司制符合全球交易所发展趋势

新华财经北京9月8日电 作者:中国证监会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黄运成

题:实行公司制,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全球交易所的发展趋势

9月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官宣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地址与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的办公地址一样,是“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目前只有一个股东——“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是10亿元。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7个股东,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各持股20%;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各持股16.67%;大连和郑州两个商品交易所各持股3.33%。

北京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来自股转公司和证监会。公司董事长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是股转公司总经理隋强。公司共8位董事,其中4人为股转公司副总经理,另外4位来自证监会,有两位是会计领域专家。公司监事会主席是股转公司现任党委副书记、监事长党小卉。

与组织形式为会员制的沪深交易所不同,北交所的组织形式为公司制,实行会员管理制度。目前,全球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分为会员制与公司制两种,其中会员制交易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由会员共同出资作为注册资本组建,会员既享有参与交易所事项表决,还可以进行股票买卖与交割。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优势在于佣金和上市费用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上市股票的场外交易,但交易所在对会员的自律管理中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现象。公司制交易所是以盈利为目的,交易所的成员权不归属在交易所开展交易活动的会员,因此证券商不能对证券交易所享有管理权,交易所在证券交易中能保持中立和超脱的地位,有助于维护证券交易的公平性。

北交所组织形式为公司制,参考国际经验,有以下优势:公司制交易所具备上市融资功能,会员制交易所不具备上市融资功能,公司制交易所在具有一定规模后可以上市,如纽交所、纳斯达克、港交所等公司制交易所都已融资上市;二是公司制交易所符合全球交易所的发展趋势,与世界接轨。


编辑:高二山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

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服务民族企业,助力中国品牌

新华社品族品牌工程

[责任编辑:高二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