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违规 天创时尚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新华财经北京8月5日电 天创时尚(603608)8月5日晚间公告披露,公司于8月4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李林、倪兼明、杨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据调查,天创时尚于2017年向关联方UN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优人鞋业提供了合计250万美元的三年期有息借款。但关联方UN公司及优人鞋业到期未偿还上述借款,天创时尚未及时披露关联方借款逾期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天创时尚董事长李林,总经理倪兼明,董事会秘书杨璐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天创时尚、李林、倪兼明、杨璐釆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编辑:林郑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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